2003年9月12日下午3时,校机关三楼会议室洋溢着热烈的气氛, 校侨联委员、部分归侨、侨眷和校统战部的同志30余人欢聚一堂,举行中秋联谊会。
校侨联常务副主席、外语系教授朱月珍主持了会议。校侨联常务副主席、同济医学院教授余火光传达了湖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召开的关于贯彻《湖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会议的精神,并对该《办法》进行了宣讲。
与会者结合实际,围绕如何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大家认为:自1990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1994年我省颁布《湖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以来,我省各级侨务部门在保护归侨、侨眷权益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使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保护。2000年国家对《保护法》作了修改和补充。为此我省也及时着手对《省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这充分体现了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和与时俱进的精神,反映了新形势下归侨、侨眷的愿望和要求,从而为依法保护归侨、侨眷权益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全面、更成熟的法律保障。与会者同时指出:我校在宣传、贯彻《省实施办法》时,除了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外,各有关部门更是要熟悉,遇到问题,以便贯彻落实。
最后,校统战部部长邓华和代表校党委统战部祝归侨、侨眷中秋佳节愉快。结合《省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时表示:除统战部的同志要学好学透《省实施办法》外,为了使所有的领导都能掌握精神,要保证他们人手一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律文件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