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校代表在武汉市政协第十一届五次全会的提案之三

发布时间:11-03-16 16:55:00 作 者: 浏览次数:

关于深入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提案

理由和办法:深入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利于实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目标,推进环境法制建设,实现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建议以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试点,逐渐在全省深入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鉴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应当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相关规定,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约束力,细化开展相关操作规定,深化区县一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约束力

为了使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发挥作用,需要提高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约束力。虽然中国已经制定《规划环境评价条例》,但是没有赋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较高的约束力,容易使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流于形式。

对于综合性规划草案和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草案,该条例第十五条仅仅规定"规划编制机关在报送审批综合性规划草案和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根据该条例,对于这两类规划,只要在形式上编写了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就履行了法律义务。该条对于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的充分性和合理性没有作出明确约束,也没有规定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对于审批机关的约束力,容易使环境影响评价流于形式。

对于指导性规划之外的专项规划,该条例第二十二条仅仅规定:"规划审批机关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根据该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结果仅仅是决策的依据,对政府的约束力较低。

考虑到合理的规划对于实现两型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意义,我们建议湖北省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以及环境影响评价书结论的法律地位,赋予这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结论较高的约束力,提升环境影响评价在政府决策中的地位。

二、提高可操作性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对于需要进行评价的内容、评价的充分性、公众参与等问题规定的比较概括。比如该条例第十三条虽然规定规划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采取调查问卷、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但是对于公开规划草案的方式、期限、范围等问题没有作出规定,缺乏足够的操作性。这一方面不能保证公众能够合理地获得与规划草案相关的信息,从而不能有效地参与规划过程;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实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规范化。为此,我们建议湖北省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细化相关规定,提高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可操作性。

三、推进区一级规划环评工作

区一级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第三十五条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要求本行政区域内的县级人民政府对其组织编制的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了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我们建议武汉市要求在区一级也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提案人: 周敬宣

2011-2-11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宜纳入到武汉市"十二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

一、现在武汉市的生活垃圾,每天要排放6000-7000吨,而且每年按照2%-3%的量在往上递增。垃圾的处理成了困扰城市发展的一大难题。目前,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办法是:垃圾未经分类,统一收运,或经转运,处理方法单一,要么送到填埋场填埋,要么送入垃圾焚烧场焚烧。这两种方法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二次污染问题。填埋场是越修越远,选址困难;焚烧场也遭到附近老百姓的种种非议。

事实证明,生活垃圾处理的根本出路在于: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然后对生活垃圾进行合理的分类,再按分类好的方式进行收运和处理,使垃圾中的相当部分被再利用,变成资源;余下的部分,适合做肥的做肥,适合填埋的填埋,适合焚烧的焚烧。这样,既可大大地减少终极垃圾处理数量,也简化了终极处理时的技术、设备,节省了处理费用、控制了二次污染。

据统计,按垃圾分类后可以使生活垃圾终极处理量下降到原来总量的30-40%。日本、台湾台北市、香港地区、欧盟各国、巴西等,因地制宜,形成了多种垃圾分类方法,经逐步总结、提炼、完善,长久坚持,都取得了很好的垃圾减量、分类和处理效果,其经验值得借鉴。垃圾"三化"即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反映了垃圾处理的先进理念和发展方向。

二、垃圾分类已被提出多年,在我国很多城市都已试运行过。但都虎头蛇尾,无疾而终;武汉市垃圾减量化进展缓慢,无害化能力不足,资源化水平较低。原因何在?这是因为生活垃圾从源头分类必须克服居民多年不分类的习惯,有难度;垃圾分类以后,还要求垃圾要分类运输,被利用的渠道要畅通,相关的政策要到位,全民要培育节约资源的意识,。。。。,需要经费支持,特别需要不同部门同心协力,共同配合,长久坚持才能做好,而不是城管局能独立解决的。

建议:

1、按照"三化"要求,建立更加完善的垃圾处理管理体制。坚持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除了环卫部门之外,还应吸收工业和环保等部门参与管理,加强产品设计包装环节的减量化和废旧产品的资源化两个环节的管理。

2、积极探索新的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方法。目前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居民家庭的旧书报、易拉罐等可由市场回收部分通常已经自行当废品卖掉,其余部分回收价值较小,一般同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混在一起,极易发臭,也不便进行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公共场所虽然设有分类回收垃圾箱,但是实际效果不好。

建议逐步推行将生活垃圾分为含水垃圾和不含水垃圾两类。其中含水垃圾包括厨余垃圾、零食残渣、果皮等;不含水垃圾包括各种包装材料,废纸、废旧金属和塑料制品等。对居民家庭来说,含水垃圾和不含水垃圾也可称为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用桶和袋分装;公共场所的垃圾桶逐步更换新的分类标志。在城乡接合部建设大中型沼气池,将含水垃圾中的有机物和城市排泄物用来生产沼气,供城乡居民使用,沼气池出料输往农田作为有机肥。在沼气池修建前,含水垃圾进行填埋处理。居民家庭的含水垃圾主要是厨余垃圾,应加紧研制和推广应用厨余垃圾处理机,将来厨余垃圾可由居民利用处理机粉碎后由下水道冲走,或者压缩烘干后再交环卫部门处理。不含水垃圾经进一步分类回收之后,用于焚烧发电。选择一些街道、社区、村镇进行垃圾新分类收集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实行垃圾自送和上门收集相结合,做好中转和运输工作。一般城区在居民住宅定点设置垃圾桶,由居民将垃圾放入桶内,然后由环卫工人定时收集。这种方式便于居民倾倒垃圾,也便于按时收集,缺点是要放置大量垃圾桶,垃圾在桶内堆积易变质产生恶臭,引起附近单位和居民不满。有的城镇和社区采用完全由环卫工人定时上门收集垃圾的办法,取消居民区的固定垃圾桶。这种做法可以避免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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